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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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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批调剂复试工作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4-11        阅读量:

一、复试名单见附件1。

二、复试方式:线上复试。

三、复试安排

(一)考生资格审查:

1.审查清单: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打印版准考证1份;

(2)往届生按报名时所填报材料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须为原件,并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彩印无效);

(4)《广东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考生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

(5)《广东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1份(见附件4,须为原件,并加盖学习单位的学生管理部门如院系单位、学工部门、教务部门公章或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公章,复印、彩印无效);

(6)往届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7)定向就业协议书或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就业的证明(见附件5,须为原件,复印、彩印无效),此项仅限于定向就业考生;

(8)《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此项仅限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9)本人亲笔签名的《广东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见附件6)。

2.附加补充材料:

(1)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

(2)大学期间的科研成果(论文、专利等)

(3)大学期间获得的奖励(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

(4)个人简历

3.审查流程:

(1)考生提交《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见附件2),学院安排专人进行材料严格审查,对审查材料存疑的,要求考生写明原因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相关材料,明显有问题或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未能在复试当天提交以上材料的考生,须按约定时间向拟录取学科提交相关材料。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经现场审核后退回,其他资料恕不退回。

(3)入学时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网上心理测评

考生须在4月12日登录https://v.wjx.cn/vm/YzTbszW.aspx#完成网上心理测评。

(三)复试考核安排

(1)双机位测试:4月12日,13:15-13:30

(2)笔试:4月12日,13:30-17:00

(3)面试:4月12日,17:00-18:00

线上复试链接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提前准备两台设备,并安装腾讯会议。

四、录取原则与录取程序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招生学科(专业)按照以下计算公式得出入学总成绩:入学总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满分/100)×50%+复试总分×50%。

(二)复试成绩公示

学院将在复试结束后于学院网页公示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

(三)录取基本原则

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与原工作单位签订协议书。第一志愿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学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协议,从严掌握。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1.对复试总分合格(≥60分)的考生,各学科(专业)根据总招生计划按入学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首先按顺序拟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按顺序拟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入学总成绩并列且正好处于录取名额边缘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拟录取初试总分较高的考生,入学总成绩和初试总分均相同时,拟录取初试外国语成绩较高的考生。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本组其他考生按入学总成绩排名顺位递补录取:

(1)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2)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总分低于60分)者;

(5)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任何一个科目低于60分)者;

(6)体检不合格者;

(7)不同意复试小组调配导师者;

(8)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者;

(9)逾期未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者;

(10)违反我校相关考试纪律或相关管理规定者;

(11)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者。

(五)拟录取导师确定

我校采取双向选择和内部调配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导师。考生可于复试前在调剂信息表中填写意向导师。复试结束后导师根据考生报名意向并结合考生综合表现及研究方向匹配度进行遴选;若双方意向未达成一致,则由招生学科结合学科布局、导师资源及考生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安排。

(六)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公示7日。公示名单如有变动,我校将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五、体检事宜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须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报告寄送至各招生学科秘书。体检内容详见《广东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格检查表》(见附件7)。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联系方式

一级学科

学科方向

招生学科秘书及联系方式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赵欣羽老师,13265723499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邹慧云老师,15665868993

卫生毒理学

邹慧云老师,15665868993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陈明老师,15920304196

卫生检验学

刘红文老师,18802640257

卫生事业管理

潘聪聪老师,13790507685

公共卫生

疾病与预防控制

唐康老师,18792790125

环境与健康

邹慧云老师,15665868993

营养与健康

陈明老师,15920304196

卫生检验与检疫

刘红文老师,18802640257

卫生事业管理

潘聪聪老师,13790507685

学院纪检监察监督电话:钟家华老师,13827220759

七、调剂工作要求

(一)对于一次调剂复试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调剂生源情况采取多批次复试的方式直至完成招生计划,或将剩余招生计划交学校统一调配。

(二)前一批次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同一专业(同一研究方向)余下批次复试。

(三)我校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期间原则上不得解锁。考生若需求强烈,可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须含个人信息如准考证号码、身份证号码等,由个人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照片),报学校决定是否解锁。

(四)学校原则上不接受考生在调剂系统接受我校拟录取后要求解锁放弃拟录取资格的申请。

八、考生注意事项

(一)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填写调剂申请。未经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申报的,录取无效。

(二)调剂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和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三)调剂复试内容、录取方式等均与第一志愿复试要求一致,详情请前往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查看《广东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公告》。

(四)所有考生在调剂复试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为确保研究生复试公平公正有序,请各位考生准时到达现场参加复试,如有特殊原因的请提前申请,无故迟到或未到的将按规定取消复试资格。

(五)以上内容如有与学校调剂复试工作办法不一致的,以学校发文为准;如因工作需要有所变动的,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广东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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