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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公共卫生学院党委创建“党员先锋岗”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12        阅读量:

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四强四争当”“先锋工程”的通知》要求,现将《公共卫生学院党委创建“党员先锋岗”方案》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公共卫生学院党委

                            2018412


公共卫生学院党委创建“党员先锋岗”方案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四强四争当”“先锋工程”的通知》要求,为推进学院基层党建质量巩固提升,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学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活动,方案如下:

一、主要内容

创建“党员先锋岗”,推动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带头示范,争当“两个先锋”,一是争当岗位先锋,二是争当新时代学校事业开拓的先锋;做到“两个先行”,一是党员要比师生群众先行,二是党员干部比普通党员先行。

二、创建目标

创建“党员先锋岗”要做到“四过硬”。具体为:(1)思想过硬,积极进取,奋发有为;(2)作风过硬,爱岗敬业,忠于职守;(3)业绩过硬,攻坚克难,业务精通;(4)口碑过硬,为人师表,服务师生。

三、工作安排

(一)申报程序。创建“党员先锋岗”,采取党员个人自愿报名与党组织择优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办法一:学院党委号召全院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积极主动报名申请创建“党员先锋岗”,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经院党委审核同意后,设置为学院“党员先锋岗”;办法二:根据学校党委“党员干部比普通党员先行”和“发挥党员干部先锋示范作用”的通知要求,院党委拟从学院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以及党员身份的系、实验室主任(或副主任)中推荐一批党员作为学院教工“党员先锋岗”创建对象;学生“党员先锋岗”采取支部推荐的办法,每个支部推荐3-5名创建对象。

(二)具体工作。结合学院教学、科研以及管理工作实际,按照“四规范”的要求,有力有序推进创建工作开展。①制订创建“党员先锋岗”方案。学院负责创建“党员先锋岗”方案制订,结合岗位特点和创建要求,拟制党员公开承诺,各教工和学生党支部号召党员踊跃申报“党员先锋岗”,413日前将自愿报名名单上报学院党委②设置创建“党员先锋岗”公示栏。学院将在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栏,对经院党委审核通过和推荐“党员先锋岗”的党员信息、承诺内容予以公示,通过亮岗位、亮人员、亮承诺,推动创建工作落细落实。③放置创建“党员先锋岗”标识。学院将订制一批水晶标识牌,作为“党员先锋岗”的案头标识,时刻提醒党员增强创建意识。④公开创建“党员先锋岗”监督电话。将学院办公室办公电话(0769-22896570)设置为“党员先锋岗”监督热线,由办公室老师负责接收登记普通党员群众反映有关创建问题的来电,并及时报告学院党委,促进“党员先锋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⑤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工作总结。年底,学院党委将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总结。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学院党委委员、支部书记要加强对创建先锋岗的指导,从申报、实施、总结等各个环节进行精细化跟踪管理,将创建活动抓好抓实。

2.结合工作,搞出活动特色。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将先锋岗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有机结合,增强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引导师生党员在日常工作中展现党员风采,发挥示范作用。

3.加强宣传,树立良好形象。先锋岗所在党支部要注意收集与整理活动图片、视频等资料,总结提炼,积极撰写经验性材料或理论文章,巩固活动成果;充分运用网络与媒体,宣传推广先进事迹和工作成效,树立党组织和党员的良好形象。

广东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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