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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7届普通本科优秀毕业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的通知
2017-05-27 14:45  

各教研室:

根据根据《广东医学院关于普通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若干规定》(广东医政发[2005]7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届普通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凡2017届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撰写的毕业论文(设计)均可参加评选。

2.所有担任2017届普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教师均可参加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条件

1.推荐参加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参照《广东医学院关于普通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若干规定》中的“答辩与成绩评定”的标准执行。

2.被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总成绩为“优秀”。

3.被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必须规范,并符合学校的要求。

(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条件

1.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积极承担指导任务,工作认真负责,敬业爱岗,严格按照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2.严格要求学生,培养学生严谨、勤奋、求实、敬业的精神。

3.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被评为“优秀”。

三、评选程序

1.各教研室在答辩工作结束后,按照毕业生人数5%的比例推选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报送格式见附件1),各教研室按指标(见附件2)推荐指导教师为校级优秀指导教师对象,并于2017612日前将名单报教学科,邮箱:349501691@qq.com

2.教学科将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结果报送学校审批。

四、表彰奖励

1.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由学校进行表彰,向获奖学生颁发获奖证书。

2.被评为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由学校进行表彰,向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公共卫生学院教学科

2017527

附件【附件2:优秀毕业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指标分配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学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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